因员工行为管理存在不足,中天证券深圳一营业部遭出具警示函
南都湾财社讯 记者王玉凤9月13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 对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营业部负责人在知悉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未予制止,并多次在账户所有人、账户实际使用人之间传递账户相关信息,在客户回访时提前告知客户提供不实信息应对回访。
深圳证监局表示,以上情况反映出该营业部在员工行为管理、账户实名制及回访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也强调,该营业部应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强化合规与内控管理,严格员工行为管控,强化客户账户实名制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中天证券官网介绍,该司是于2004年7月经重组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辽宁省属唯一一家国有金融类证券经营机构,总部设在沈阳。
其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交易业务、量化投资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票据业务、期货业务和私募基金等十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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