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002515)因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被证监会正式处罚
金字火腿(002515)因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被证监会正式处罚,股民索赔全面启动
2022年7月15日,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字火腿,证券代码:002515)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8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022年4月11日,金字火腿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现如今,金字火腿具体信披违规违法行为已调查清楚。 经查明,金字火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
2021年1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金字火腿决定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2021年8月,公司陆续买入生猪期货合约。2021年9月,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公司期货交易员杨某将期货合约卖出平仓。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期货账户累计亏损5,510.53万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2.92%。公司迟至2022年1月27日在《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中对此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
损失发生后,期货交易员杨某按照考核规定向公司全额赔偿。2021年9月 29日及9月30日,公司共收到赔偿款5,510.53万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2.92%。公司迟至2022年1月27日在《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中对此予以披露。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 根据证监会对金字火腿份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金字火腿涉嫌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金字火腿股民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认为,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看,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之间买入金字火腿股票,并且在2022年1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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